返回 PayWith 首頁

服務條款 (Terms of Service)

版本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19 日(最新修訂版)

歡迎使用 PayWith 即享券智慧錢包(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係依據《中華民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電子簽章法》及相關法律制定,旨在規範使用者(以下簡稱「您」)與 PayWith 維運團隊(以下簡稱「本團隊」)間使用本服務之權利與義務關係。

當您訪問、註冊、安裝 PWA 或使用本服務之任何功能時,即表示您已完整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之全部內容。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服務性質與定位聲明(重要宣告)

1. 輔助工具性質:PayWith 係提供使用者收納、整理、試算餘額及離線出示電子禮券條碼之純客戶端數位資產管理輔助工具。

2. 非金融與非發券機構:本服務非銀行、非電子支付機構、非電子票證發行商,亦非禮券發行主體。本服務不涉及任何金融資金儲值、代收代付、轉帳結算或電子商務販售行為。

3. 票券發行主體:您匯入之電子即享券,其實際發行機構為 Edenred(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各品牌原廠商戶。票券之履約保證責任、商品兌換、退貨、瑕疵擔保及發票開立等,悉由原發券機構及特約商戶依法負責。

4. 旅遊票券市集與合作夥伴導購:本服務整合之票券市集功能,係提供公開旅遊即享券目錄檢索與合作夥伴(Trip.com)特惠即享券比價導購。本服務不經手交易款項,使用者於第三方平台進行之交易契約與售後服務,悉由該合作夥伴及品牌履約商全權負責。

二、交易密碼(PIN 碼)與金庫自主保管責任

1. 零知識加密特性:本服務採用純本機 AES-256-GCM 結合 PBKDF2(600,000 次疊代)與 RFC 5869 HKDF 之 V2 零知識雙層加密架構,您的 6 位數交易密碼與加密主金鑰僅存放於您個人裝置之記憶體與本機儲存空間中,本服務伺服器無任何備份或後門密鑰。

2. 密碼遺失風險:您應妥善保管您的交易密碼。若您遺忘交易密碼且未留存備份檔案,本團隊在技術上無法為您重置密碼或還原資料,您須自行承擔因密碼遺失導致之資料無法開啟風險。

3. 主動備份責任:建議您定期使用本服務之「匯出備份(JSON)」或「Google 雲端硬碟備份」功能妥善保存加密金庫,以防止因裝置損壞、更換手機或系統重設導致資料遺失。

三、使用者守法承諾與禁止行為

您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章,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 匯入或使用任何竊取、詐欺、未經授權取得或來源不明之違法電子禮券連結。
  • 從事偽造、變造票券條碼或詐取特約門市商品之不法交易(觸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等)。
  • 意圖破壞、干擾、逆向工程、反編譯或未授權入侵本服務之系統架構與 API 伺服器。
  • 從事洗錢、非法吸金或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活動。

四、門市出示與票券折抵規範

1. 折抵結果認定:您於實體或線上通路出示即享券條碼時,實際折抵是否成功、扣款金額及有效性,均以特約門市 POS 收銀機系統掃描原廠伺服器之即時驗證結果為最終依據。

2. 系統差異免責:若因特約門市掃描設備異常、網路通訊中斷、原廠票券伺服器臨時維護或票券本身已過期/餘額不足導致無法兌換,應由您逕向門市收銀人員或原發券商客服反映處理。

五、服務中斷、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1. 本服務以「現狀(AS IS)」及「現有(AS AVAILABLE)」基礎提供,本團隊致力於維持系統之高度穩定與資安水準,但在下列非可歸責於本團隊之情況下,本服務得暫停或中斷運作且不負擔賠償責任:

  • 電信業者網路連線中斷、海底電纜故障或不可抗力之天災事變。
  • 第三方雲端服務商(如 Google Cloud、Google Drive)或原發券商(Edenred)系統改版或伺服器當機。
  • 因使用者個人裝置中毒、作業系統故障、未妥善保管交易密碼或私自洩漏備份檔所導致之損失。

2. 在中華民國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團隊對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衍生之任何間接、附隨或懲罰性損害,均不負擔法律賠償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1. PayWith 之軟體代碼、架構設計、商標識別、介面美術及相關著作權,均屬 PayWith 團隊合法所有,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及相關智財法規保護。

2. 本服務介面所引用之各品牌商標(如 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家樂福、星巴克、Edenred 宜睿智慧等),其所有權與商標專用權悉屬各該原發行公司所有,本服務僅作為辨識票券種類之合理使用。

七、條款之修改與公告

本團隊保留因應法令更新、業務擴展或技術演進而適時修改本條款之權利。修改後之條款將即刻公告於本官方網站,並以最新公告之版本為準。若您於條款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該等修改。

八、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服務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2. 凡因本服務、本條款或使用本軟體所生之任何爭議或訴訟,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若消費者保護法或民事訴訟法另有專屬管轄或對消費者保護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九、第三方合作導購、消保責任切割與非官方宣告

1. 非官方授權與輔助工具定位:PayWith 係獨立技術團隊開發之數位票券管理輔助工具,與各票券發行商、通路品牌及 Trip.com 無任何官方隸屬、代理或背書關係。本系統為免費輔助工具,不經手任何商品交易與金流款項。

2. 公開資訊索引與合作夥伴導購:本系統所彙整之電子即享券商品、規格及價格資訊,摘錄自網際網路公開管道與合作夥伴目錄快取,本系統不保證該等資訊之絕對即時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使用者點擊「前往購買」後,系統將直接以合作夥伴導購連結(包含公開分潤推廣識別標籤)開啟第三方平台(Trip.com)之官方商品網頁。

3. 消費者保護與履約責任排除:所有商品之買賣契約、交易款項收付、電子票券之開立發送、瑕疵擔保及售後退換服務,均完全由第三方履約平台(Trip.com)及各該品牌商全權承擔與負責。本系統既非出賣人亦非居間人,對於使用者於第三方平台所進行之任何交易行為及所衍生之消費糾紛,本系統概不負擔任何契約履行、退款或法律賠償責任。

4. 商標指示性合理使用:本系統介面中所提及之商標、標誌及商品名稱,其商標權與智慧財產權悉歸原權利人所有,本系統之標示僅供使用者辨識票券用途與內容之指示性合理使用(Nominative Fair Use),絕不代表各該權利人與本系統存在官方背書或夥伴關係。